房客不繳房租、不搬走怎麼辦? 遇見惡房客的自保五步驟!
房客不繳房租也不搬走,身為房東的您到底該怎麼辦呢? 您知道您有權力可以提前終止租約,請法院強制對方搬離嗎? 而從終止租約到強制對方搬離, 該怎麼做? 我們整理了這五大步驟整理給身為房東的您 !
惡房客的故事-房東阿芬
阿芬是一位退休公教人員,奉公守法三四十年,前年終於退休了!這些年來阿芬把自己家打理得有條有理,也把孩子拉拔長大,孩子們也都各個大學畢業,有了自己的家庭與事業。先生這邊阿芬也照料得非常好,不但公婆滿意,先生也覺得娶到阿芬是前世修來的福氣。
其實這二三十年非常辛苦,生活壓力很大。既是職業婦女,又要照顧三代同堂的家庭,先生也要工作,因此照顧小朋友與公婆的大部分責任,大部分都落在阿芬的肩膀上,阿芬是名符其實的三明治與夾心餅乾。還好,這歲月已經翻過一頁,不用再回想。如今迎來的退休生活,阿芬只想當個房東,輕鬆收租,生活大部分的時間留給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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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有一筆不小的退休金,再加上十多年來理財有成,阿芬在退休後買了一個兩房一廳的大樓住家,希望出租。除了有租金收入之外,也能夠補貼一些房屋貸款,也算是投資理財的重要一步。
但是千算萬算,不如人算!阿芬竟然遇到了「惡房客」。
沒想到這竟然是惡夢的開始。

阿芬用line催繳、電話催繳,好說歹說、左勸右勸,早安圖、晚安圖,一再提醒徐先生繳房租,但每次徐先生就鋪陳一個無法繳房租的理由,希望阿芬高抬貴手,等他有錢了一定馬上繳房租,因此每個月阿芬都被弄得心力交瘁,讓自己反而變得像個惡房東。但是徐先生就是厚著臉皮、兩手一攤,再不然就是已讀不回,或是又編個動人的謊言繼續拖欠。
阿芬的故事是典型的房屋出租、房東遇上惡房客的故事,阿芬究竟應該怎麼做才會收到房租?又怎麼做才能趕走徐先生?
1. 房客遲遲不繳租,該怎麼辦?
遇到惡房客徐先生,應該怎麼辦!徐先生打死不交房租耍賴,阿芬只能等租約期滿才能趕走徐先生嗎?租約期滿前有沒有甚麼辦法?房東有權力可以提前終止租約!依據內政部民國109年版的「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」第十六條規定,提前終止租約:點擊下載: 內政部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
(一) 出租人為重新建築而必要收回。(房子要都更或改建)
(二) 承租人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二個月之租金額,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,仍不為支付。(積欠房租)
(三) 承租人積欠管理費或其他應負擔之費用達二個月之租金額,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,仍不為支付。(房客積欠大樓管理費,管理費約定由房東繳納則另當別論)
(四) 承租人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,擅自變更用途,經出租人阻止仍繼續為之。(例: 擅自把房子變成餐廳營利)
(五) 承租人違反第七條第二項規定,違法使用、存放有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,經出租人阻止仍繼續為之。(例: 房客在租房裡種大麻、做詐騙機房、研製炸彈,都是發生過的案例)
(六) 承租人違反第七條第三項規定,擅自將租賃住宅轉租或轉讓租賃權予他人。(例: 如房客擅自把房子租給別人,變成二房東)
(七) 承租人毀損租賃住宅或附屬設備,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修繕仍不為修繕或相當之賠償。(例: 房客破壞損毀了租屋不修繕)
(八) 承租人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,未經出租人同意,擅自進行室內裝修,經出租人阻止仍繼續為之。(例: 沒有經過房東同意就擅自裝潢房子,變更內部格局)
(九) 承租人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,未依相關法令規定進行室內裝修,經出租人阻止仍繼續為之。(例: 違法加蓋了一個違建,房東阻止也不聽) (十) 承租人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,進行室內裝修,損害原有建築結構之安全。(例: 房客把結構牆打掉,危害原有建築結構與安全)
出租人依前項規定提前終止租約者,應依下列規定期限,檢附相關事證,以書面通知承租人。但依前項第五款及第十款規定終止者,得不先期通知: (一) 依前項第一款規定終止者,於終止前三個月。 (二) 依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、第六款至第九款規定終止者,於終止前三十日。
依照阿芬與房客徐先生的個案,阿芬可以依照「租賃契約」第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,就是徐先生積欠了兩個月房租的理由,提前終止與徐先生的合約。
所以如果阿芬要提前終止合約,阿芬可以用押金兩個月來抵兩個月,所以一般而言徐先生要積欠4個月的房租,而且阿芬要有「相當期限催告(催促徐先生繳房租、告訴徐先生繳房租的時間又到了)」,法律上阿芬才能提前解約。
所以阿芬催促徐先生繳房租的LINE對話一定要存留或拍照留下來,當作日後法院提告的證據,證明阿芬有相當的一段時間通知、告知、提醒、催促徐先生繳房租!
如果希望更慎重,阿芬可以寄存證信函給徐先生!
以阿芬這個案例來說,阿芬寫第一封存證信函,就是催促告訴房客徐先生,在限期內,也就是存證信函收到的五天或七天內要給付租金。假如房客徐先生接到存證信函還是沒有反應,繼續賴帳,時間到了還是不繳租金,累積連續兩個月不交租金,基本上,已經可以推定徐先生是沒有誠意要交租金的,這時就要開始做第二步動作,就是再寄第二次存證信函,向房客徐先生表示他已經連續兩期沒有交租金了,我房東阿芬不要再把房子租給你了,我要終止租約!存證信函要到郵局寄,我們可以上郵政總局網站下載存證信函的格式電腦檔案,下方圖片有存證信函的樣子供大家參考。
點擊下載: 郵政總局存證信函

催繳房租的存證信函內容要怎麼寫並沒有一定,也可以用下文作為範例:
第二封存證信函則要強調房東阿芬確定要終止租約,然後寫一個適當期限(通常是十五天或月底)請房客徐先生在期限前將房屋清空;如果房客徐先生接到存證信函還是置之不理,也沒有把房屋清空,那麼房東阿芬就要進行下一步,就是提告(民事訴訟)要求房客搬走了!所以在法律上這些步驟是很重要的,就是要先終止雙方的租賃關係,否則雙方如果還是在租賃狀態下,等於租約還是有效,阿芬就很難把徐先生趕走,房租也要不到。所以我們要寄兩次存證信函,法律動作做出來,也是保障阿芬自己,作為法律上支持阿芬趕走惡房客徐先生的後盾。
2.欠租又找不到人,可拿屋內物品做抵押嗎?
建議不要這麼做,因為這樣容易被房客反控侵占,所以阿芬一定要守住這底線,要把徐先生落跑後遺留在自己房子的東西當作廢棄物處理最好,這也是房東阿芬請求法院會同警方處理的初衷。
3. 房客租約到期,怎麼確認房客有沒有搬走?
以往有發生惡房客沒有搬走,或是搬走了但是遺留部分物件沒有帶走,房東進去租屋處巡視,反而遭到房客控告竊盜或侵占的案例,反而惡人先告狀,不勝其擾,所以阿芬最好不要進去自己的房子裡,而是由鄰長、里長或管區員警入內。
4. 不繳租也不搬離,能斷水斷電逼房客搬走?
萬萬不可!因為如果徐先生只是沒有繳房租幾個月,但是有按時繳水電費,那麼房東阿芬有甚麼權利對房客徐先生斷水斷電呢?對不對?只有台電以及自來水公司有權利對房客徐先生斷水斷電,而且只有一個原因,那就是:徐先生也沒繳水電費一段時間!
多長時間?其中:
【斷電】:電費過期第36天(繳費期開始57天)為代收截止日,第40天(繳費期開始61天)通知要停止供電,第47天(繳費期開始68天)開始停止供電。房東千萬不要氣起來隨便把房客斷水斷電,容易吃上法律官司。

5.該如何向法院提告請求強制執行? 房客遺留的東西能丟嗎?
再來就進入法院的程序了!
如果查證房客徐先生有破壞房屋的情形,阿芬也可以同時向徐先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。不過侵權損害的部份比較難舉證,首先當初訂合約的時候合約裡有屋內狀況的各種照片,然後比對返還房屋後的屋內狀況做舉證,供法院判決參考。向法院提告之後,如果法院判阿芬勝訴,阿芬就可以進一步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,讓惡房客徐先生遷出阿芬的房子。
所以阿芬在這之前真的必須一忍再忍,更不可以隨意闖入徐先生的租屋處把徐先生的東西丟出去!這樣反而會被徐先生控告,因為我們一但與房客建立了租賃關係,你的房子就變成房客的私人空間,房東是不能任意動房客東西的!就像住在公寓大廈裏面,許多人在走道、樓梯間堆置東西,管委會或是房東不能隨便挪移這些堆置的東西是一樣的道理,都要法律來執行才能移走。所以阿芬千萬要依法行事,透過法律把徐先生趕走,而不是自己認為有理走天下。唯有完成法律程序,法律才會站在自己這一邊。否則反被徐先生控告侵占或竊盜,豈不是好幾個月的租金沒拿到,反而浪費自己的時間與精力,惹來一身腥?所以阿芬千萬不能莽撞!總結: 讓惡房客搬家的五大步驟從整個過程,我們建議以下五大步驟:
- 用內政部範本簽約:為求周全與謹慎,建議使用內政部的租進契約範本作為簽約的依據,內容詳實而且面具到。
- 到法院公證租賃契約:雙方到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處進行公證。房屋租賃契約經過公證,可以加註違約逕付強制執行的條文,未來一方有違反義務時,可直接拿房屋租賃契約到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,請求返還租賃物,由法院陪同點交房屋。這樣就等於加速了法律的進程。這是公證的好處,反過來說,公證也是保障房客的權益,避免惡房東出現,因為條文是約束房東與房客雙方的。
- 保留平時與房客的LINE對話:以防萬一房客拖欠房租達四個月之久,你想提前終止合約。
- 寄兩次存證信函給惡房客:要惡房客提前終止合約並且搬離租屋處,要寫兩次存證信函掛號寄給房客,作為催知的依據。
- 法院見!勝訴後請法院強制執行:將房客告上法院,勝訴後請法院會同警方強制執行搬離,要回自己房子。
如何輕鬆收租,不在遇到惡房客!
有的!其實房東阿芬可以不用那麼痛苦,可以轉當社宅房東!
阿芬的房子可以當社會住宅嗎?只要符合兩大項原則:
- 房子必須是合法建物:如果阿芬是頂樓加蓋的違建,那麼就不能當社會住宅了。
- 房子的主要用途登記,含有「住」、「住宅」、「農舍」、「套房」、「公寓」或「宿舍」字樣,就可以當「社會住宅」:所以阿芬的房子不論是住一、住二、住三,都可以當社會住宅出租。如果很不幸,阿芬想要出租的房子是我們俗稱的「工業宅」,那麼沒有「住」字,就不能當社會住宅了。
- 包租方案:就是房東與業者簽訂包租約,包租約年限為3年。業者包租期間再與房客簽訂轉租約,轉租約年限至少1年,轉租約期滿後,房客可再與業者續租,租期最長2年,即業者與房客之轉租約租期最長3年。
- 代管方案:由業者辦理媒合租屋,房東與房客簽訂租約,其租約年限至少1年,租約期滿後,房東與房客可再協議續約,租期最長2年,即房東與房客之租約租期最長3年。
包租等於房子包給業者了;代管則是由業者幫房東阿芬媒合房客。
改做社宅房東有甚麼好處?
很大的好處,就是本文寫的:遇到惡房客怎麼辦的夢靨可以獲得解決!
在實務運作上,社宅服務團隊、社宅房東、社宅房客會組一個LINE群組,房客有事就是LINE群組上發言,那麼不用社宅房東出聲,服務團隊就會回覆如何處理;同樣的,有任何需要通知的,也是服務團隊負責通知,所以社宅房東在群組裡只要知道事情的進展、交代社宅服務團隊處理就好,不用實際處理。
此外,政府為了鼓勵像阿芬這種房東轉做社宅房東,有「三稅減免」以及「三費補助」:
【三費補助】:就是修繕(一年補助1萬元)、公證(大約補助4500元)、以及保險的補助(一屋大約補助3500元)。
一般房東與社宅房東辛苦?輕鬆?大不同!
| 租賃所得稅(以每月租金收入2萬元,薪資級距20%為例) | 53% 2萬x12個月x53%x20%=27360 | 免稅額1萬5,超過減免60%(20000-15000)x12個月x(1-60%)x20%=4800
| 房屋稅 | 1.5%~3.6% | 0.6%(台北市),1.2%(其他縣市)
| 地價稅 | 千分之10 | 千分之2
| 修繕補助 | 無 | 補助1萬元/年
| 居家安全保險費 | 無 | 補助3500/屋
| 公證費 | 無 | 補助4500/次
| 房客身分 | 自己過濾 | 服務團隊負責過濾
| 房客經濟條件 | 自己審核 | 服務團隊幫忙審核
| 租客問題 | 自己處理 | 服務團隊負責處理
申請當社宅房東的步驟是怎樣?下面的插圖可以讓我們一目瞭然如何加入代管的行列:

我們的聯絡方式:
Line: https://lin.ee/oWjVpjQ
立即與我們接洽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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